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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汇算(取得境外所得适用)
选择申报年度
确认基础信息。汇算地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(如适用)
在“综合所得计税信息”和“其他项目所得计税信息”步骤中填写对应的境内外收入。境外收入应按照税务年度最后一天(12月31日)时的汇率进行换算
在境外已纳税的,填写“税款计算”步骤中“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”。其中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应纳税额合计 | 对应计算的应缴纳税额 |
| 本年境外已纳税额 | 已在境外缴纳的税额 |
| 本年抵免额(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) | 同上,已在境外缴纳的税额 |
若境外纳税多于中国税率,多出部分可结转五年抵扣。
最后上传境外纳税凭证即可。保存后纳税凭证不可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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